发布时间:2025-05-26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消费券投放时间: 2025年5月30日10时至6月2日24时 消费券资金来源: 拟使用2025年新春消费券两批次剩余资金1000000元。 消费券内容: 消费券可用于城区商超百货、餐饮、加油站等场所消费。消费券面值分20元、50元、100元三类,满100元减20元20000张(40万元),满200元减50元10000张(50万元),满500元减100元1000张(10万元)。 适用人群: 所有在焦居民(含外地来焦居民) 参与商户: 城区入驻云闪付平台的商贸企业自愿报名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活动期间,消费券每人限使用1张,消费者无需领券,现场核销,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在参加活动的商超百货、餐饮、加油站现场,通过“云闪付”APP用62开头银联卡支付,即可享受满减优惠。 2.活动期间,消费券可与平台促消费活动、实体商家提供的打折优惠活动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转赠、买卖,不可用于储值卡充值,发生退货时消费券自动退回并视为已使用,不予补发。 3.活动期间,参与商家及其员工、消费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作弊,通过开展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等情况的商家和消费者,立即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