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及商务部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3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为全面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有效落实,持续优化我市商务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我局对清单中涉及商务领域的许可准入和禁止准入事项进行了梳理和摘录,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涉及商务部门)》,现予以公开发布。如有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事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相关线索,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函等渠道及时反馈。

  受理部门:焦作市商务局行政事项服务科

  通讯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焦作市商务局行政事项服务科

  邮政编码:45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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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及商务部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