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6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关于焦作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商家(第四批)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河南省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5〕5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拟确定焦作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四批参与销售商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8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反映至焦作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391-3569792
电子邮箱:2031898sck@163.com
附件:焦作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商家(第四批).xlsx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