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06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提高各地外资管理部门外资业务管理水平,及时把握我国吸收外资的新形势、新政策,商务部外资司组织全国各省市商务厅(局)外资处负责人共计200多人于10月23-24日在陕西西安召开全国外资审批工作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高各地外资管理部门外资业务管理水平,及时把握我国吸收外资的新形势、新政策,商务部外资司组织全国各省市商务厅(局)外资处负责人共计200多人于10月23-24日在陕西西安召开全国外资审批工作培训会。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仇光玲、商务部驻陕特派员王晓川、陕西省商务厅副厅长李生荣、海关总署关税司郭宝强等出席会议。会议期间,外资司副司长仇光玲作了重要讲话。海关总署关税司就鼓励类项目确认及进口设备管理事项、广州新盛通公司就外商投资在线审批系统、商务部外资司就外商投资体制改革总体情况和行业审批原则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商务部外资司还介绍了审计署对部分省市的外资专项审计调查,并与参会代表就在招商引资、审批、纠纷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经验进行了分享与讨论。
仇光玲副司长首先介绍了1-9月份全国利用外资最新情况,并简要分析了我国吸收外资面临的形势。仇光玲副司长认为,短期来看,我国吸收外资规模仍将保持相对稳定。但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的大背景下,近期的美国政府关门危机说明美国经济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也没有根本消除,世界经济走向仍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国内稳增长、防通胀、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及土地供给不足等制约因素增强,我国吸收外资总体形势依然较为严峻。
仇光玲副司长指出,今年以来,商务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和国务院有关部署,印发了《2013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指导性意见》,紧紧围绕《2013年商务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开展工作,努力在稳定利用外资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提高利用外资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益。一是合理引导外资投向。积极稳妥推动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建设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二是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政策,鼓励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参与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生产力中心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三是着力改善投资环境。继续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办好国家级开发区,推动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认定,鼓励特殊经济区域先行先试,发挥多双边投资促进机制作用。
仇光玲副司长明确了下一步吸收外资工作的重点思路。一是加强外商投资的政策引导。研究加大对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研究鼓励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高技术含量、高端环节外商投资的政策,包括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研究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研究制定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的政策;研究创新利用外资方式,规范和引导外资参与兼并重组的政策。二是推进外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继续鼓励东部地区加大现代服务业、研发、高端制造环节吸收外资比重的同时,着力加快前海、横琴、南沙、平潭、上海自贸试验区等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区域建设;加强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功能定位的研究工作,形成新的引资增长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打造承接境内外产业转移样板;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加强对国家级经开区、边合区分类指导。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职能转变的要求和精神,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投资便利化。在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投资领域改革试点;完善安全审查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总结和推广在线审批和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的试点经验。四是加大投资促进力度。研究进一步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宣传推介中国投资环境,增信释疑,消除杂音;同时继续加强全国投资促进机构建设,完善境内外投资促进网络,提高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仇光玲副司长指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要使命。和外资关系密切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扩大服务业开放。上海方面选择拟在自贸试验区重点发展的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率先扩大开放,此次具体降低准入门槛的有18个领域,共有23项开放措施;二是试点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上海市人民政府在9月29日出台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以及和项目核准、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的有关管理办法。商务部非常重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试点情况,未来将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密切关注、及时评估试点情况,总结试点经验,为下一步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借鉴。
关于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仇光玲副司长强调,这项工作关系到未来外资工作的走向,影响深远、重大。现行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法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国际投资格局的变化,出现了一些与当前情况不完全适应的地方,尤其是去年中美投资协定谈判重启,今年7月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汪洋副总理也明确,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为基础和美方推进谈判。如果未来谈判达成,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必然会发生根本性变革。商务部作为全国外商投资主管部门,近年来,也在探索改革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初步考虑,是将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和外资三法修订、对外投资协定谈判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统筹考虑三者关系,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
最后,仇光玲副司长对地方工作着重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从今年国家审计署对全国外资工作的审计结果看,部分省市存在越权审批、拆项审批、违反产业政策、股权比例、弄虚作假虚报出资金额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尤其是在审计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商务主管部门,在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的同时,务必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赋予的权限行政,杜绝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这两年利用外资的新业态、新方式、新情况不断涌现,如商业保理、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股权出资等等,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研究和掌握新的知识和业务。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业务学习机制,制订定期业务能力培训和学习计划,加强上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沟通,提高为投资者和企业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外资司反映在审批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定期向商务部报送重点行业利用外资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转变招商引资观念,提升投资促进质量。2012年审计暑向中央反映,地方存在违规变相给予外国投资者减免税优惠、税收返还等行为,今年有媒体曝光了个别地方招商活动过多、过滥、奢侈招商的行为,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投资促进机构要提高认识,坚决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切实转变招商引资观念,改变以往粗放招商、无序招商、奢侈招商的做法;加强监督管理,勤俭节约,求真务实,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更加注重完善投资环境,在营造公开透明的法律环境、高效便利的行政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多下功夫,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推动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