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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11231日前在我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26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参加年度报告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或企业同意公示的,将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网址:wzxxbg.mofcom.gov.cn/gspt)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向社会公示。

报送年报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义务,望广大外资企业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咨询电话:0391-356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