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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外贸稳外资促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11-10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关于稳外贸稳外资促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我市外贸平稳发展,稳定外资存量、促进增量,千方百计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优化外贸结构和效益

(一)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市外贸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外贸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调研了解各类外贸主体贸易便利化需求,密切部门间协同配合,提供高效联动监管服务。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广,进一步优化口岸流程,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费用。支持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申报综合保税区,加快我市通关便利化。

(二)高效应对贸易摩擦。及时开展贸易摩擦形势分析,强化预警公共服务,指导相关行业和企业积极有效应对。加大对涉案企业应诉支持力度,做好大案要案应对工作,努力将贸易摩擦对我市进出口影响降到最低。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退税服务水平。落实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试点范围,进一步压缩退税时间。落实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和服务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管理规范的出口企业优先办理退税。对受国际市场冲击影响大的企业优先办理退税,加快退税进程。加强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精准对接,提升管理层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个性化专业服务。

(四)培育和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和引进相结合,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引进市外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信息、数据、金融、通关、物流等涉及外贸交易所需的服务,搭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服务生态体系。落实国家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完善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管理模式,规范出口退(免)税流程,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五)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加强我市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专业化工)、省级羊剪绒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新产业出口基地,带动我市相关产业提质增效,扩大出口。

)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深度开发欧美、日韩、东南亚等传统市场,稳定传统市场进出口增速。大力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金砖四国、非洲、拉美、中东欧等新兴市场,提升我市产品在当地市场的占有率。推动外贸外经联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引导我市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带动成套设备、技术、原材料、品牌和服务出口。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完善服务贸易政策支持体系,建立重点联系企业监测制度,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积极推进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推动服务贸易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发展。提高新兴服务出口占服务出口总额比重,增强我市服务品牌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服务出口占服务进出口总额比重,促进服务贸易平衡发展。

(八)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申建中国(焦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海外仓,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复制推广跨境O2O新零售业务模式“9710”“9810”模式,通过“1210模式”充分发挥跨境电商平台功能,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探索高效、安全、便捷的退货通道,推动出口电商退货申报模式政策落地。

二、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

(八)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非禁即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坚持产业政策内外资一视同仁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九)进一步支持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聚焦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通过执行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等税收政策优惠对冲疫情影响,引导外商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重点发展领域。

(十)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市场监管登记、税务登记、外汇管理、海关进出口等领域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审批或备案文件,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十一)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依据《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商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加强数据推送,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信息报告制度有效运行。

(十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和政府采购活动。县(市、区)、各部门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歧视待遇,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者投资者国别,以及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严禁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十三)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投诉工作规则,提高处理效率,加大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及时纠正不公平对待外资企业的行为,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协议,及时兑现向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承诺。

(十四)提升投资促进工作水平。及时编制发布外商投资指引,宣介营商环境,及时公布各类法规政策、办事指南和投资项目信息等。充分发挥各类企业商协会和产业园区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各类诉求。积极开展政策宣讲、信息发布、政策调研等各类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困难问题,稳定外商投资企业长期投资经营预期和信心。

三、保障措施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焦作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开放工作的领导,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当前稳外贸、稳外资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并将其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环节进行安排部署。

(十六)强化招商带动开展高水平精准招商,做大做强做实产业基本盘,为贸易优化升级和外资水平提升提供强大支撑。与产业相结合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创新经济等重点领域关键项目构建产业链、服务链、创新链耦合发展的产业生态圈。与平台相结合发挥经开区、产业集聚区平台优势,力引进产业链条长、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外向型重大项目加速优势资源和要素集聚

(十七)强化环境保障。引进国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加大体制机制、工作模式、政策措施创新力度,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诚信法制环境、舒适宜居环境。建立可操作性、引导性强的目标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激励约束,调动工作积极性。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为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