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5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焦作市商务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比例 | 抽取日期 |
1 | 汽车销售企业随机抽查 | 汽车销售企业是否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 定向 | 汽车销售企业是否备案,明示“三包”信息及投诉渠道,是否明示各项收费标准及加价销售 | 汽车销售企业 | 5% | 3月-11月 |
2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随机抽查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随机抽查 | 定向 | 是否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 20% | 3月-11月 |
3 | 拍卖企业随机抽查 | 定向 | 核查拍卖企业基本情况、核查拍卖企业执业规范情况、核查拍卖师执业及注册登记情况、核查拍卖企业经营及信息报送情况等。 | 拍卖企业 | 10% | 3月-11月 | |
4 | 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随机抽查 | 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是否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 定向 | (一)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是否办理备案;(二)是否实名制购卡;(三)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是否采用非现金方式购卡;(四)单张记名卡限额是否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是否超过1000元;(五)发卡企业是否对预收资金进行严格管理。 | 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 | 10% | 3月-11月 |
填表说明:抽查类型分为定向与不定项;抽查事项依据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填写。 |
焦作市商务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 ||||||||||||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类型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主体(省/市/县级) | 抽取比例 | 检查时间 |
1 | 拍卖企业随机抽查 | 拍卖企业是否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 | 拍卖 | 核查拍卖企业基本情况、核查拍卖企业执业规范情况、核查拍卖师执业及注册登记情况、核查拍卖企业经营及信息报送情况等。 | 拍卖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商务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 | 10% | 3月-11月 |
2 | 汽车销售企业随机抽查 | 汽车销售企业是否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 汽车销售 | 汽车销售企业是否备案,明示“三包”信息及投诉渠道,是否明示各项收费标准及加价销售 | 汽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商务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市级 | 5% | 3月-11月 |
3 | 二手车市场和经营主体随机抽查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是否违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二手车市场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情况。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商务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 | 10% | 3月-11月 |
4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随机抽查 | 城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监督检查 | 报废汽车回收 | 是否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商务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市级 | 20% | 3月-11月 |
5 | 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随机抽查 | 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是否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 单用途预付卡 | (一)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是否办理备案;(二)是否实名制购卡;(三)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是否采用非现金方式购卡;(四)单张记名卡限额是否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是否超过1000元;(五)发卡企业是否对预收资金进行严格管理。 | 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商务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 | 10% | 3月-11月 |
6 | 外资企业抽插 | 外资企业是否违反《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 外资企业 | (一)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故意逃避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或在进行信息报告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误导性或虚假信息; | 外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商务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 | 10% | 3月-11月 |
填表说明:抽查类型分为定向与不定项;抽查事项依据《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