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7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运行管理水平,提升各科室办理市民热线工单的效率和质量,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和规程。
一、主要职责
(一)协调办理12345热线服务平台转交的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诉求,做好平台分转诉求的签收、研判、分流、办理、督办等工作。
(二)负责协调并督促我局所属承办科室及二级机构按时办理诉求事项,协调解决紧急协调联动事项及信息反馈工作。
(三)做好12345热线知识库信息日常收集和报送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受理办理
(一)12345热线受理范围:
1、对商务领域政务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等方面的咨询;
2、对我局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领域、行业等方面提出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
3、对我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
4、其他诉求事项。
(二)限时签收。工作时间内3小时完成签收,当天转交相关科室或下级商务部门或直接办理。
(三)限时办理。要按照诉求类型限时进行办理并答复(现场、书面、电话)诉求人。
1、咨询:需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诉求人。如属疑难诉求,可视情况提出延期申请,可延期1次,延期后总办理时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2、建议与求助:对于有效性建议和合理性求助,承办科室需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诉求人。如属疑难诉求,可视情况提出延期申请,可延期1次,延期后总办理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投诉与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投诉和举报,承办科室需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诉求人。如属疑难诉求,可视情况提出延期申请,可延期2次,延期后总办理时长不超过35个工作日。
4、退回:负责热线工作人员收到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的工单,须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市指挥中心(确实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详细说明退回理由,由市指挥中心审核后再次进行转办。
三、服务规范
(一)职业素质要求
1、有耐心,有爱心。
2、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与较强的责任心。
3、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强。
4、真诚热情,乐于帮助群众。
5、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
(二)行为要求
1、对群众有礼貌,真诚热心。
2、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3、诚实敬业,守时、守信。
4、工作主动,态度积极。
5、以微笑柔和的语音与群众沟通交流;与群众交流内容应简单、扼要。
6、接到群众投诉时,应在第一时间安排相关人员与群众联系并解决相关问题。
7、对群众进行跟踪服务。
8、避免使用生硬、冷淡、推诿的语句。
(三)电话服务规范
1、及时接听群众电话。
2、电话接通时,应主动的报出部门名称并致问候语。
3、耐心询问群众相关诉求。
4、认真记录群众意见。
5、使用礼貌用语。
6、在受理投诉时应使用文明用语,基本术语要规范,群众信息、投诉内容要登记清楚。
7、及时将投诉记录转交相关负责人解决处理。
四、责任追究
12345热线工单办理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在上报局党组研究后,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追究承办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责任:
(一)因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处置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因工作处理不及时或玩忽职守,引起矛盾激化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
(三)由于处理不当,导致行政诉讼案件被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
(四)处理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不当利益的;
(五)未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泄露办理过程中重要信息和领导批示的;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