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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点亮夜经济“解放之光·与夜共潮”政府消费券优惠来袭

发布时间:2023-04-27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促消费的工作要求,解放区政府将夜经济作为提振消费信心、重拾经济活力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按照扩展夜经济范围、丰富夜经济场景、保障夜经济发展“多维并行”的统筹思考原则下,决定五一期间举办解放区点亮夜经济“解放之光·与夜共潮”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主题


解放区2023年点亮夜经济“解放之光·与夜共潮”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


三、参与商家


焦作市百货大楼中心店(百货)、百大恒兴商厦、焦作王府井百货(百货)、新亚商厦(百货)


四、发放计划



拟发放10万元百货专用券。4月29日至5月3日期间,每天17:00发放,核销时间每天17:00—21:00。每天发放满200减20元500张,满300减50元200张,共发放5天。


五、使用方式


消费者无需提前抢券,不限定任何银行卡。在活动商家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选62开头银联卡进行支付(详询各商家收银员),即可参与消费优惠满减活动。每种优惠活动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如遇该档次名额不足,逐档顺延下一档直至活动名额用完为止)。当天剩余名额自动顺延到第二天。



六、消费补贴规则


1.促消费活动实行全区统一安排。


2.本次活动对象为自愿参与的在焦居民(含外地市在焦人员)。本次活动的百货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消费券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可在指定商家使用,活动周期内每用户限享一次优惠。


3.严禁活动参与者以虚假交易、拆单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4.消费券核销时间为活动期间每天17:00—21:00,如发现参与商家未在规定核销时间内进行核销的,相关款项不予拨付,同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5.如发生不可抗力或本活动承办单位无法继续该活动的情形,承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后对补贴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规则将以合适的方式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