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30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焦作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
家装厨卫“焕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焦商运〔2025〕2号
各县(市、区)商务、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河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5〕1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政策接续优化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举措,科学制定家装厨卫“焕新”各版块细则方案,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精心组织,重点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方向,支持个人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
二、补贴内容及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沙发(含电动按摩椅)等家居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给予补贴,单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具体方案由商务部门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对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的老年人家庭,按适老化改造产品总费用的30%补贴,每房补贴上限为1.2万元。具体方案由民政部门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探索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实施补贴,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具体方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商务、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按职能分工做好政策宣传、企业监管、秩序维护等工作。市商务部门做好家装厨卫“焕新”的牵头工作,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数据归集要求,完善数据归集系统,规范开展数据归集;民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各自领域“焕新”工作,及时归集报送有关数据;公安部门负责对补贴活动中涉嫌公安管辖范围内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财政部门会同商务、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资金拨付、清算、监控预警等工作,结合实际统筹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生产及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
(二)优化补贴流程。商务、民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公平公开确定补贴政策参与主体,合规择优确定活动平台,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活动。要突出惠民便民,简化消费者申领流程,减少信息多头重复填报。加强跨部门数据联通共享,探索实施无纸化补贴申请与闭环管理,通过大数据核验等手段减少非必要审批层级和环节,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要求经营主体采购新的支付设备。
(三)加强资金监管。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全流程监管。鼓励重点支持大宗耐用消费品,原则上应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组织参与补贴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结合实际细化风险防范措施,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委托第三方核查等方式,严防虚假交易、重复申领、骗补套补等行为。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经营主体,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营造良好氛围。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培训和政策宣讲,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促消费活动、媒体报道、专家解读等形式发布政策及执行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惠民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家装家居“焕新”消费季及重点特色促消费活动,推出多种形式的供需对接、联动促销等,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
焦作市商务局
焦作市民政局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公安局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