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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1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局从4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社会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

治国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维护了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市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我国现行宪法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这次对宪法做出适当的修改,更好体现了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了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九

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为商务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成立宪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局长常绪凯任组长,

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宪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二)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按照《焦作市商务局2018年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焦商2018〕20号),坚持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

(三)落实“四个一”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即在机关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通读宪法、举办一次宪法知识讲座、举行一次宪法宣誓活动、组织一次宪法知识考试。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全体人员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四)多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一是设立法治宣传园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并及时更新内容。二是利用局网站、微信群、等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四是利用下基层服务企业的机会,积极向企业宣传宪法知识。五是除参加集体活动外,各科室、二级机构要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五)组织参加好“12.4”宪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台,制作宣传版面,印制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解答等形式搞好宪法宣传日活动。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