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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焦作市商务系统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各县(市)区商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商融资促进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现将《焦作市商务系统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总结并报送市商务局政策法规

 

 

2018年5月16

 

焦作市商务系统2018年度法治建设

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面推进我市商务系统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根据《焦作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现就焦作市商务系统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商务部门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衔接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依申请权力事项网上办理,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积极落实和推进商务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审批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激发市场活力。

(二)规范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切实转变部门职能,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持续推进商务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完善清单动态管理,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职权;对不合时宜、阻碍改革发展或与当前“放管服”改革精神相违背的权力事项,及时进行取消调整;制定并公布市县两级商务部门取消和保留的证明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商务领域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依法处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三)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四)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认真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五)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全商务系统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六)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在总结全商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改进弱项;加强督促指导和经验交流,注重创新和实效,推进全商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逐步实现由探索型向规范化、粗放型向精细化、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

(七)扎实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标准和内容以及市法制办的要求,对温县商务局服务性执法培育点进行再培育、再提升,促进其达到示范点的标准,向市政府和省商务厅推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县(市)区商务局也要严格标准,争创我省商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巩固和扩大我商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成果。

(八)认真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根据执法实践探索梳理、公布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有针对性的行政指导,积极预防、减少和纠正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行为,认真做好行政调解案卷的立卷归档。

(九)持续创新执法和监管方式。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放管服”改革有效衔接、深度融合,坚持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努力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执法方式创新,探索商务领域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加强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网上服务和信息共享,提升监管好风险防范能力。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全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国务院、省政府及地方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加强我市商务主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商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检查企业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等规定,采取检查地域相对集中、为检查组选配业务骨干、法制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等方式,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检查质量和效果;积极争创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制度,认真收集、制作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及相关规范标准,推动商务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贯彻实施《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十三)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商务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

(十)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部门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等刚性约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网络化建设;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探索规范性文件目录式管理。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强化商务领域部门内部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内部权力的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并配合支持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法律监督检查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执行国家监察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推进部门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深化公开专栏建设,充实和完善商务部门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集中公开本部门重点领域有关信息。

十九)扩大政务公开公众参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商务部门职权及时、准确、具体地公开部门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依法按时办理。拓展民众参与、民意表达渠道和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回应关切,建立健全商务领域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

(二十)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商务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规范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做好信息审核和发布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加快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及场所装备的合理配置;落实《焦作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规定》,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健全案件审理机制,创新案件审理方式,注重依法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提升行政复议效果。

(二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20号),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认真落实《焦作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二十)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规定,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坚持依法、规范、高效调解矛盾纠纷,确保调解达成的协议合理合法有效。落实我“七五”普法规划,以宪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监察法以及商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做好涉外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九、提升商务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和我省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商务局继续实行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学法4全市商务系统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法律培训等活动,自觉接受并配合做好上级有关单位组织的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十)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开展法治实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十)加强商务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系统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商务拟举办1-2期全商务系统法治培训班,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同时着力抓好中层以上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完善法治商务建设落实机制

(二十)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商务系统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同),加强组织领导;要注意发挥法治建设组织推动机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二十)落实法治建设部署和报告制度。全市商务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及时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商务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健全法治商务建设责任机制。全市商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贯彻<< span="">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随时研究解决。

(三十)健全法治商务建设推进机制坚持不懈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以点带面,促进法治商务建设向纵深推进;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商务系统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注重发挥考核对法治商务建设的推动作用。

(三十)完善法治商务建设宣传机制。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打通报、刊、网、端等各类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法治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商务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十)加强法治商务建设保障机制全市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选好建强商务法制工作队伍,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