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09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焦作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焦作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河南省商务厅、市安委会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市安委会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我局制订了《焦作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8日
焦作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豫商办文〔2017〕5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搞好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商务厅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的总体要求,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通过大检查,赌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促进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市商务局成立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绪凯 局 长
副组长:刘东成 副局长
范志锋 局党委副书记
付小文 副局长
侯 峻 副局长
张丽君 贸促会会长
李建军 副局长
成 员:焦树林 局办公室主任
叶朝辉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局办公室工作)
高 林 局人事科副主任科员
穆毅民 局法规科科长
白小丽 局综合科科长
赵秋玲 局流通业发展科科长
卢光洲 局市场体系建设与市场运行调节科科长
闫新华 局市场秩序科科长
马 丽 局对外经济贸易科科长
张 勇 局外商投资促进服务科科长
裴喜聚 局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科科长
田茂盛 局行政事项服务科科长
王岩涛 局监察室主任
局办公室负责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局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按照局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对分包县市区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对县(市)区商务局主要检查内容:
1.动员部署情况。重点检查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制定区域内商贸领域大检查工作方案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情况。
3.配合开展检查情况。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住宿场所、成品油销售企业油库和加油站,肉、糖等商品储备库,商务局主办和参与主办的展会等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4.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情况。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二)对各商贸企业主要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标准化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等环节是否符合《消防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
(1)对商场、超市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依规做好电梯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等;
(2)对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重点检查是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维护冷库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使用防火材料等;
(3)对餐饮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使用加强安全管理;
(4)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持证上岗;
(5)对加油站、油库重点检查是否经商务、消防、安全等部门批准,安全条件是否达标。
(6)对肉、糖等商品储备库重点检查是否具有完善的防火、防水、防震、防液氨泄漏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情况;近年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8月15日前)
开展动员部署。各单位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企业自查自纠。督促商贸企业按照大检查要求,制定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8月15日前报市商务局办公室。
(二)深入检查,督促整改(8月16日-31日)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对辖区内商贸企业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要结合实际制定商贸领域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积极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深入企业对照检查表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严厉处罚;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地下商场、超市和餐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单位,突出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依法被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将开展督查、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30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办公室。
(三)巩固检查成果,总结检查工作(9月1日-30日)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在前期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开展督察检查,巩固前期检查成果。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行业专家的作用,邀请其积极参与检查、抽查等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大检查总结报告,于9月10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布置,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深入贯彻落实大检查的总体要求、工作安排等,细化明确大检查的检查范围、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要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大检查有序推进。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安监部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履职尽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大检查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联 系 人:市商务局办公室 叶朝辉
电 话:0379-3569765
电子邮箱:jzsswj@163.com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