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全市商务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支队、贸促会、电商中心):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安[2017]12号)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制定的《全市商务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19日
全市商务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商务系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宽松和谐的商务发展环境,特制定《全市商务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从严整治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全面规范电气相关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电气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干部职工电气火灾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内容
1、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无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管理。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制定电工职责制度,规范电工从业行为。加大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作业、违章冒险作业行为。组织开展电工电气火灾防范专项培训,重点培训电气施工、安装、维护要求和检查方法等内容。
4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培训。一是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将安全用电纳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刊播、推送典型电气火灾案例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视频资料。二是开展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开展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在公共电气设备间、电缆井、电表箱等部位,张贴电气火灾防范提示标识。三是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题培训,讲授电气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疏散逃生知识等内容,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
四、工作步骤
2017年6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10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11日至2017年10月)。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按照《社会单位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开展。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定全市火灾形势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综合治理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定期开展工作研判,通报电气火灾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研究制定措施,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加强监管。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强化奖惩,严肃问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市商务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评、综治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市商务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凡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评、综治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一票否决。同时,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焦作市商务局办公室。在综合治理期间,每季度未报送工作小结,每年未报送工作总结。所报材料需以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送。
联 系 人:叶朝辉
联系电话:0391-3556765
附件:1.《社会单位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社会单位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单位地址 |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联系电话 |
|
检查内容 |
1.是否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人员 |
是□ 否□ |
2.是否配备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 |
是□ 否□ |
3.是否定期开展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护保养 |
是□ 否□ |
4.本年度是否进行电气安全检测 |
是□ 否□ |
5.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穿防护管、是否牢固稳定 |
是□ 否□ |
6.电源总进线端是否设置短路保护或漏电保护装置 |
是□ 否□ |
7.是否存在违规乱拉乱接电气线路 |
是□ 否□ |
8.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
是□ 否□ |
9.大功率电器是否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
是□ 否□ |
10.是否在同一用电线路或开关插座超负荷插接多个大功率电器 |
是□ 否□ |
11.电缆井(沟)、电表箱、配电柜等部位是否按规定采取封堵或锁闭保护措施 |
是□ 否□ |
12.电缆井、电表箱、配电柜、变压器等部位及周边区域是否存放有易燃可燃物品 |
是□ 否□ |
13.电焊作业是否落实动火审批和防护措施 |
是□ 否□ |
14.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影响电气防火安全的情形 |
是□ 否□ |
其他情况: |
检查人员签名 |
年 月 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