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2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和《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省统计局关于转发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豫商资管〔2017〕1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2017年1月1日(含)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2018年)起填报企业投资经营信息。
二、年报时间: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报方式: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申报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http://www.lhnb.mofcom.gov.cn),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四、参报的企业名录和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应用网(http://www.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五、如需加盖公章的联合年报备案回执,请自带备案回执一份,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市商务局外资科办理(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东A309)。
联系人:彭鑫,电话:3569762。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