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科室,局各督察组,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
岁末年初商贸节庆促销活动多,营业场所人员密集,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级商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要针对岁末年初商贸行业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商贸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整治
各级商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商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查安全规范、查制度落实、查安全培训、查现场管理。认真做好商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加强地下空间场所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的安全检查。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加强检查距离居民区较近的加油站(点)安全运营情况以及商业公共场所电梯、餐饮场所燃气、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和报废汽车拆解等方面的情况。严格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商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督促企业加强对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抓好企地衔接,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适时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