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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科室、各督查组,局属各单位: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明确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焦安委办明电〔2016〕17号)要求,结合9月28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商务领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予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准备工作
   10月份,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将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巡查。届时,国务院巡查组会随机抽查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巡查方式上,除了以往的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外,还可受理社会举报、现场督导事故查处、广泛座谈交流、实施暗查暗访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查漏补缺,高标准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准备工作。
     二、扎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围绕成品油经营企业、大型商场超市、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重大危险源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彻底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局各督察组切实做好督查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绝不放过、绝不手软,不搞变通、不留情面,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值班值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充分利用各种场合、时机,运用多种形式,加强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宣传,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加强应急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建立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确保应急救援反应迅速、处置得力、及时有效。
 
 
 
              
                           2016年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