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科室、各督查组,局属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行业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为确保“双节”期间安全稳定,从9月10日至10月10,围绕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重点单位,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要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勒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严格“四个一律”,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各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大“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督察检查力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落实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措施,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督察检查、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查看实际情况,查实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整改落实,保证督查到底,整改到位,确保“双节”期间安全稳定。
四、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双节”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妥善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如实报告。
各县(市)区、各督查组于10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双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专项整治情况,报至局督导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