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焦作市商务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各科室按现行分工抓好各自领域的冬春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抓好各自辖区内的冬春防控工作,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2015年12月15日
焦作市商务局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商务局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25日,在全市商务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和省厅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排查整治本辖区商贸领域及本单位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商务局:一是根据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果,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全面摸清隐患整改现状,建立台账,对已排查发现且未整治到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二是督促辖区内行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向政府递交整改承诺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三是继续排查本辖区内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四是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对本辖区商务领域重点部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五是针对节假日期间节庆和商务活动多、人员流动量大的情况,督促商场、宾馆、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有关单位部门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六是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应急工作。
局属各单位:要全面深化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电动车充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要着力解决楼道内堆放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消防设施器材缺失、家属院底层商业场所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在家属院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建设。
三、工作职责
(一) 各县(市)区商务局职责。要结全本辖区商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在2015年12月18日前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制定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本地行业系统及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重点督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督促整改。
(二)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责。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办公场所、家属院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三)局各个督查组。按照焦商〔2015〕90号督查组职责分工,每月至少一次对所督查范围进行督查,并上报督查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18日前)。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认真分析本地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25日前)。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针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查找消防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总结讲评阶段(2016年3月26日至3月30日)。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责任倒究。市商务局将于元旦、春节、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前,以暗访、抽查等形式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凡是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的,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商务局。2015年12月18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3月25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