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03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各县(市)区商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认真汲取天津港等地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安全消防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对商业公共场所自动扶梯和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流通、危险品处置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确保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
请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市商务局。
联 系 人:王岩涛 叶朝辉
联系电话:3569776 3569765
电子邮箱:jzsswj@163.com
焦作市商务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