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局机关各科室(支队、贸促会):
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商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力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深入开展大招商活动,不断提高对外贸易质量,扎实推进商务惠民工程,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全市商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局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工作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激励和鼓舞全市商务系统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开创商务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讲政治顾大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强。
(二)爱岗敬业。热爱商务工作,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热情服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在促进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商贸流通、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得到干部职工普遍认可。
(四)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问题。
(五)从事商务系统工作3年以上。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各县市区商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
(二)评选名额:2014年全市商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名额共35名(详见名额分配表)。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一线干部职工,推荐的先进工作者中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总数的30%以内,各县市区商务局局长不参加评选。
(二)坚持群众路线。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三)严格程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严格把关。各单位认真审核推荐,经集体研究后,将全市商务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于2月13日上午前报市商务局,同时报电子版。市商务局召开会议研究后,统一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市商务局联系人:叶朝辉 3569765
张香丽 3569750
传真:0391-3569778
邮箱:jzswjbgs@126.com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