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公 示

发布时间:2015-01-23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按照省厅要求,经专业机构推荐,我市4家会计师事务所被确定为典当行年审审计参评单位。2015年1月22日,经市商务局对提请参评申报资料的3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比、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以下2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市商务局指定的典当行年审审计机构,现公示如下: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焦作分所

2、河南诚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公示期7天,从2015年1月23日-1月29日。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市商务局监察室,3569776。

 

 

 

焦作市商务局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