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13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提高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
2014年7月24日
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4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市举行。为做好我省组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的筹备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坚持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为主题,充分利用高交会这一平台,展示我省高新技术最新成果,着力做好技术转让和技术引进两方面的工作,树立河南高新技术产业新形象。
二、组织形式
(一)为加强2014年高交会组织筹备工作的领导,成立第十六届高交会河南省代表团,由省政府领导任团长,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省政府新闻办、国防科工局、科学院、农科院、知识产权局等为代表团成员单位。代表团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
(二)各省辖市、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组成分团参加。
三、布展方式
全省统一设计、统一布展、突出特色、重视总体效果,展示和宣传我省高新技术成果。
四、参展单位和项目要求
(一)参加高交会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高新技术成果融资、转让、合作和投资等交易的需求;
2.有项目招商需求;
3.有信息交流需求。
(二)参加高交会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火炬计划等国家计划或地方计划的项目;
2.涉及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高新技术项目,特别是涉及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绿色低碳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领域的技术项目;
3.企业、院校等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
4.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化前景好且权属清晰的技术项目。
五、时间安排
(一) 9月14日前,参展单位报送参展项目。
(二) 9月15日,确定参展项目,报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三) 9月25日前,招标确定布展企业和布展设计方案。
(四)10月30日,布展企业赴深圳布展。
(五)11月14日至15日,参展企业代表赴深圳。
(六)11月16日至21日,高交会会期。
六、工作要求
(一)省政府非常重视本届高交会参展工作,谢伏瞻省长、李克常务副省长、赵建才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按照方案要求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沟通衔接,做好参展前期筹备工作。
(二)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严格把关,挑选能够代表我省最新科技成果和最高科技水平的项目参展。
(三)要充分利用高交会平台,积极开展相关经贸活动,节俭办会,务求实效,努力扩大高交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