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务资讯 > 商务动态

焦作将推动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19-04-26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4月19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推动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我市将按照《关于加快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

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是以城乡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满足城乡居民日常消费需求为目标,集餐饮、家政、理发、维修、洗衣、代收代缴等生活服务于一体的消费服务综合体。《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促进社区生活服务集聚式发展,鼓励建设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也明确:“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地方政府应出资购买一部分商业用房,用于支持社区菜店、菜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务点等居民生活必备的商业网点建设”。为此,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快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中“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各地市可采取形式多样的模式积极推进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如政府成立国有控股公司推动建设的政府主导型、政府加强政策资金支持的政府推动型、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建设的企业主导型、社区成立控股公司推动建设的社区主导型、政府和企业联合推动型、社区和企业联合推动型等模式。2019年年底,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向商务部推荐1~3个精品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为全国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升级作示范。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许明霞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