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26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日前,商务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和广电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申报单位要2019年5月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19年5月17日前完成材料上报及寄送工作。
申报标准
重点企业的申报标准可参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3号)中的重点企业标准。重点项目的范围包括:文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等名录并实现出口的文化项目,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项目。
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http://whmy.mofcom.gov.cn,以下简称系统),从系统下载《文化贸易操作指引》,按要求和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申报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据悉,商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将组织联合评审,认定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并发布《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许明霞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