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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商务信用建设,焦作这样干!

发布时间:2019-04-26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近期,商务部公布了2019年商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流通治理新秩序,促进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此,焦作市商务局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商务改革发展六项主要任务和八大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服务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总体目标


到2022年,商务信用体系更加完善,互联互通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联合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全过程信用监管全面实施,商务领域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基本建立;消费信用体系初步建立,消费环境有效改善,消费满意度显著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高,诚信营商环境基本形成。



一、实施全过程信用监管


1.开展事前信用审查。推动将审核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等列为商务领域行政审核、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等工作的一般程序。探索对诚实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或服务受限等预防和惩戒措施。


2.建立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开展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专项承诺,并对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加强对承诺事项的随机抽查,将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充分运用商务系统各级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的宣传和公示。


3.完善信用公示制度。利用各类商务系统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资质认定、行政处罚、执法检查、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等信用信息。加强公示内容审核、明确公示期限、规范公示内容,建立公示内容异议处理机制。


4.开展信用分类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改革,探索在日常监管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采取相应的监管举措。对守信的市场主体,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加强对违法失信主体的行政性约束,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从严进行资质审核、后续审批。


5.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加快建立商务领域联合奖惩对象认定、退出、修复的标准和程序,完善发起、响应、反馈等联动机制。积极参与各类联合奖惩备忘录签署工作,不断丰富商务领域联合奖惩措施,提升奖惩措施有效性。根据已签署的联合奖惩备忘录,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实施联合奖惩措施。加强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奖惩效果和社会影响。


二、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


1.整治消费领域严重失信问题。重点加强家政服务、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和成品油等民生消费领域信用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消费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在直销、药品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业务领域加快建立信用监管机制。


2.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承诺,制订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鼓励平台型企业健全经营者信用档案,引导平台型企业建立餐饮、美容美发等重点领域服务后评价机制,建立电子商务企业建立重要商品溯源系统。


3.探索开展信用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各类信用消费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在严格管理风险的前提下自行开展信用消费业务,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信用支付场景,探索以信用代替押金等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


4.引导消费领域开展行业自律。以消费领域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商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会员信用公示、自律公约等行业自律工作,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知识培训,支持行业制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


三、开展诚信营商环境建设


1.深化对外贸易信用建设。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建设,鼓励企业在一般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跨国贸易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有效化解信用风险,探索建立重要进出口商品追溯和信用保证体系。


2.推进服务贸易信用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贸易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在重大展会等贸易服务活动中,开展信用审查、可信交易对手推荐和失信警示等信用支撑服务。依托展览业重点企业联系监测制度开展企业信用评价。


3.构建外商投资信用体系。构建外资企业信用监管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的信用管理体系,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切实履行在招商引资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4.加强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对外投资合作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记录失信主体、责任人和失信行为;建立完善对外援助实施主体诚信评价体系,对实施主体参与援外项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评价。


5.建立区域信用合作机制。依托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推进行业组织以及市场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和应用,推动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完善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认定标准、措施清单、发布共享、信用修复、响应反馈等机制。


四、夯实商务信用工作基础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等基本制度,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建立商务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奖惩制度,制定完善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出台分行业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


2.建立信用标准体系。重点围绕商务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市场信用机制等方面制定信用标准,围绕民生消费等重点领域制定行业性标准;强化商务信用标准组织建设,加强与国内专业组织的交流合作,吸收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全市商务信用标准建设。


3.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覆盖商务领域各类市场主体数字化的信用档案;加快全市商务信用信息共享建设,实时对接商务大数据应用平台等系统;探索开展商务部门与行业商会协会、平台型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加快政府和市场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