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务资讯 > 商务动态

四城区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开始发放

发布时间:2016-09-19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我市四城区(解放区、山阳区、马村区、中站区)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成立,并开始发放补贴。

根据《2016年焦作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办法》,补贴标准为: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万元,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万元,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1万元,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万元,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万元,小型载客车每辆补贴9000元,微型载客(货)车每辆补贴7000元。

 《办法》规定,符合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条件的,在9月30日前淘汰的,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补贴;在10月1日至31日淘汰的,按照补贴标准的50%发放补贴;10月31日后淘汰的,政府不再给予补贴。

我市四城区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设在中站区中南路市宏源报废汽车回收公司院内,审领补贴受理时间截至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