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18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我局召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焦政文〔2014〕41号)精神,加快淘汰黄标车与老旧汽车,强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管,全面完成《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下达的目标任务,7月16日,市商务局召开了焦作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工作会议,我市宏源等2家企业和网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范志锋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和传达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文〔2014〕38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焦政文〔2014〕41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4〕52号)和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治理和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会议宣读了我局《淘汰黄标车与老旧汽车 强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会议通报了近期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和网点的现场检查情况,重点对不按规定在场地外存放和拆解报废车辆、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监控录像设备和视频、制度和台账不完善和不规范等现象进行了通报,并通报了整改情况。
会议要求:一定要按照市政府和市政办三个《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治理及加快淘汰黄标车与老旧汽车、强化回收拆解监管工作,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最后,范志锋强调指出:监管人员和各企业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责任到人,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