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7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根据省商务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秩〔2014〕3号)要求,2014年2至6月份,我市商务局、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六部门对含有地区封锁内容的现行规定进行集中清理,对不适应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使我市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2月25日下午3点,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在市商务局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各单位确定了此项工作的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并对我市具体工作的时间进度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