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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组织开展打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违法行为集中行动

发布时间:2020-12-14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近日,市商务部门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开展打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违法行为集中行动。

按照《焦作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自2020年8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密切协作,市县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力打击了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行为,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非法拆解仍有死灰复燃的迹象。

目前,各县(市)区商务局会同交通等部门正在开展排查,全市400家加油站、13个二手车市场电子屏配合宣传,对重点村庄,重点部位以条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如“私自回收拆解废旧机动车违法”“坚决打击非法拆解  保护生态环境”等,广泛宣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的舆论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社会危害,形成全民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

市商务局要求,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在前期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排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一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各县(市)区商务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办事处),采用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的危害和本地举报电话进行宣传,充分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打击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的有力势头。二要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各县(市)区商务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对位于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国省道沿线的仓储中心、运输公司、废品回收站、汽车维修站等场所展开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非法回收或拆解行为,协调各相关部门依据本部门有关法规进行从严查处。三要加大打建结合力度。从前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看,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呈现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点。针对这一特点,一方面要加大回头看力度,对已取缔的非法拆解点要进行不定期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另一方面,要会同相关部门展开充分调查研究,制定规范措施或疏导方案,引导本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