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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全市1956年以来受到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人物进行统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8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焦作市商务局

焦商办〔20133

转发《关于对全市1956年以来受到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人物进行统计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相关企业、局机关各科室(支队、贸促会):

现将市委办公室《关于对全市1956年以来受到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人物进行统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界定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统计,并请于11月11日下午3时前报送局办公室(联系人:叶朝辉   联系电话:3569765)。

附件:《关于对全市1956年以来受到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人物进行统计的通知》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