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08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焦作市商务局
焦商办〔2013〕3号
转发《关于对全市1956年以来受到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人物进行统计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相关企业、局机关各科室(支队、贸促会):
现将市委办公室《关于对全市1956年以来受到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人物进行统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界定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统计,并请于11月11日下午3时前报送局办公室(联系人:叶朝辉 联系电话:3569765)。
附件:《关于对全市1956年以来受到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人物进行统计的通知》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