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5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5月6日,焦作市商务局将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管理职责移交正式移交焦作市金融工作局。
《通知》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自2018年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各地商务主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按照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规定,焦作市商务局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市金融工作局。5月6日,市商务局与金融工作局对接,正式移交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典当企业10家,无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企业。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秋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