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6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4〕46号)、《河南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商服贸〔2024〕21号)文件精神,稳定和扩大餐饮和住宿消费,支持餐饮和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消费在国内大循环中的主体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政策激励,加大知名品牌招引力度,大力培育本地骨干企业,形成特色鲜明、更具规模和竞争力的餐饮住宿业发展态势,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新的增长点,繁荣提升全市消费经济品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品牌引领、引进培育的发展原则,以特色化、高端化为目标,以实施推动餐饮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十三大工程为抓手,突出“特色鲜明、名店荟萃”充分发挥美食在聚人气、增活力、拉动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餐饮品牌培育、特色打造、消费促进、高端引进等方式,推动餐饮住宿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为建设文旅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升我市餐饮住宿业食品安全、环境设施、文明服务和规范管理等水平,开创餐饮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打造与山水焦作、太极圣地相媲美的焦作美食美居。形成布局优化、结构合理、文化特色鲜明、消费带动能力强的餐饮住宿发展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怀川餐饮品牌培育工程。培育本地餐饮品牌,深入挖掘本地传统烹饪技艺和怀川餐饮文化,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打造武陟砂锅、博爱杂拌、沁阳驴肉丸子、孟州凉粉、温县米皮、清化水席等焦作特色餐饮品牌。(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怀药养生宴推广工程。整合怀药养生宴标准,结合市场需求和食客口味,不断推出怀药养生新菜品。评定一批怀药养生宴示范店,加强示范店的品牌推广。加强怀川养生药膳人才的培养,鼓励全市宾馆、饭店、社会餐饮、农家乐等推出药膳,加快怀药养生宴提档升级,使怀川养生菜成为焦作餐饮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特色小吃评比工程。鼓励各县区在商业综合体、商业步行街、旅游景区和住宿连片集中区等地规划建设美食街区,提升美食业态占有率。每年根据时节举办美食节,进行怀川特色小吃评比活动。鼓励焦作特色小吃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鼓励餐饮企业研发利用焦作特色食材(怀山药、怀地黄、怀菊花、博爱竹笋、修武黑山羊、本地大葱等)的特色菜品。适时开展怀川特色招牌菜、创新菜、名店、名师、名菜评比。引导小吃产业链上下企业加强协作,带动食材种养相关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怀川美食文化塑造工程。深入挖掘创新具有鲜明焦作特色的怀川美食文化,打造怀药养生菜、怀庆(清化)水席、怀府小吃三位一体的怀川美食文化体系。推动编写相关文化故事、技术规范、技艺推广、养生保健,充实怀川养生菜的理论体系。鼓励餐饮企业与院校、文旅部门合作成立餐饮文化研究机构,挖掘、传承、讲好餐饮文化故事,集中展示怀川养生菜的独特文化魅力。(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实施餐饮服务品质提升工程。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引导行业协会开展食品安全公示及自我承诺制度。鼓励企业公开食品原料进货查验渠道,严把食品原料准入关。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发布营养健康科学信息,传播营养健康理念。大力推广餐饮环节菜品配料和制作方法自主明示制度,推广餐饮外卖封签制度,开展餐饮制做环节食品添加剂减量使用、非必要不添加、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实施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赋码带证上市,市场验码查证准入,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信用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提升源头安全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一批怀川菜系技术标准。(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促消费、优化餐饮供给工程。将餐饮住宿企业纳入全市促消费活动支持范围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支持行业协会及企业自主举办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培育餐饮消费热点。创新餐饮消费场景,发展乡村休闲餐饮。鼓励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下沉发展,挖掘县域餐饮市场潜力。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发布乡村餐饮美食导引。鼓励发展夜间餐饮、休闲餐饮、文旅主题餐饮等,促进餐饮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培育特色美食街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盘活社区闲置空间资源,支持设立早餐店、老年食堂等社区餐饮网点。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照规定落实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促进团体供餐服务提质扩容。加强营养健康场所建设,提高我市营养健康场所普及率。(市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数字+餐饮”工程。鼓励餐饮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及智能设备应用。推进餐饮数字化赋能,鼓励餐饮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培育一批餐饮数字化示范企业和数字化服务提供商。引导餐饮领域平台企业为中小微商户提供技术培训、流量支持等,探索老年助餐服务全链条数字化服务与管理,实现服务对象信息和订餐、就餐、送餐数据归集和资源精准匹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和自动化餐饮设备设施应用给予适当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特色餐饮企业引进工程。通过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主动对接外地风味菜系领军企业及相关产业链企业来焦发展。支持大型商业设施引进钻级酒家、黑珍珠餐厅等优质餐饮企业,丰富我市餐饮种类、提升餐饮行业品质。(市商务局)
(九)实施高端住宿引进与精品酒店提质工程。围绕在建拟建大型房地产项目、城市商圈、城市综合体等,加大与希尔顿、万豪等国际一线知名品牌对接力度,引进和投运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高端品牌酒店、精品酒店、星级以上酒店和等级民宿品牌等住宿项目。引导现有星级酒店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酒店品质和服务功能,打造特色精品酒店,支持改建、扩建以怀川文化为主题的酒店。(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实施人才培养工程。鼓励餐饮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并自主开展餐饮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依托“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建设,支持行业协会自助培训或者依托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资源,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教育,推动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技能和服务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开展餐饮职业技能竞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一)实施行业协会培育工程。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鼓励协会组织企业走出去请进来,深化对外交流,推动餐饮住宿业稳定规范有序发展。对协会组织举办、市政府支持的餐饮住宿业促消费活动,纳入促消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支持行业协会从整体形象、宣传策划、人才培养、品牌打造等方面,整合资源,集聚优势,增强企业凝聚力,提升协会公信力,壮大协会主体队伍。(市商务局)
(十二)实施餐饮住宿行业绿色低碳工程。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培树餐饮节约示范单位。引导餐饮经营主体、外卖平台完善餐品信息,强化适量点餐提示,鼓励分餐制、小份餐。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引导,促进低碳环保发展。加强餐饮油烟、噪声排放控制。推动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持续减少餐饮住宿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和包装物使用。指导行业协会培育创建绿色餐饮企业、绿色餐厅。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传播营养健康理念。(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餐饮住宿行业安全发展工程。指导督促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及知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鼓励餐饮经营主体“瓶改管”“气改电”。(市城管局、商务局)
(十四)积极营造餐饮业良好发展氛围。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优化餐饮业营商环境,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挖掘宣传餐饮从业人员优秀事迹,提升餐饮从业人员职业荣誉。鼓励摄制美食文旅视频节目,特别是在场景创新、品牌培育、数字赋能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好经验、好案例,及时做好宣传推广。(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五)建立商务餐饮住宿统计监测制度。提升县市区商务部门统计监测水平。督促县市区商务部门定期报送限上企业数据。鼓励行业协会开展餐饮业分析。建立限上餐饮企业商务群、限上住宿企业商务群。持续监测餐饮业发展动态,优化行业统计监测方法,健全统计监测制度。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加强行业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做好行业零售额统计工作。(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协调指导,跟踪政策落实情况,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市商务局)
(二)强化服务保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充分保障餐饮住宿行业土地、水电、气网等生产要素供给,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率,严格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支持餐饮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申请普惠金融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加大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力度,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税费减免政策,激发餐饮经济发展活力。引导餐饮领域平台企业为中小微餐饮企业提供技术培训、流量支持等,营造平台与商户共生发展的良性生态。鼓励平台企业对餐饮住宿业经营主体降低平台佣金,与企业共同开展促消费活动。(市财政局、税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宣传机制,利用网络和新媒体等,聚焦节会、活动和优秀品牌,开展持续宣传,传播焦作美食文化和品质服务,加大对餐饮住宿企业转型发展成功典型的宣传,更好地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餐饮住宿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