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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商务局推进信用分级分类应用 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

发布时间:2024-08-30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市内营商环境,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焦作市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焦作市商务局结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应用。

制定分级分类工作方案。印发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该方案运用了省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指明在河南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的企业得7分,结果为良的企业得5分,结果为中的企业得3分,结果为差的企业得0分。

开展分级分类评价活动。组织全市贯彻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焦商建〔2023〕2号),结合预付卡备案企业上半年的合规情况、风险状况、服务水平、外部监督四方面表现打分评级。

深化分级分类结果应用。印发《关于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双随机、一公开”2024年度抽查工作中应用信用分级评价结果的通知》,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信用分级评价结果推送给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展开应用。根据分级评价结果,建立了A、B、C、D四个检查对象库,进行分类监管执法。A类库的企业,以提供政策支持及法律服务为主,原则上无事不扰。B类库的企业,采取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照三年全覆盖的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C类库的企业,采取1个执法年度内实现1次全覆盖执法。 D类库的企业,采取确保1个执法年度内最少实现2次全覆盖执法,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执法频次进行重点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