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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商务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局各位领导、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关于印发2021年焦作市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焦办[2021]8号)精神、《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结合焦作市商贸领域实际,扎实推进焦作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营造焦作市法制化商务氛围,高度优化内营商环境,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精神,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着力落实商务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高质量推进焦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程序,避免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提高执法效能。 

  2.坚持“一户企业只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原则。合理划分商务部门的执法权,确保各级商务部门履职尽责,确保一户企业只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有效避免多层级执法与执法缺位。 

  3.坚持“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全覆盖”原则。坚持以化解风险、遏制事故为目标,突出高危行业领域这个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确保1个执法年度内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 

  4.坚持“分类执法、无事不扰”原则。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守法状况,将执法范围内的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别。对遵法守规的企业少执法或者不执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多次违法违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要增加执法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三、工作目标 

  积极培养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开展信用宣传,引导主体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做好安全生产主体信用信息录入工作,根据管理办法将企业信用等级和信用分类进行细化并落实,建立和运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系。 

四、主要任务 

  企业分类执法要按照“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动态调整”的原则,以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为基本依据,结合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特点、重大隐患情况、发生事故情况及守法状况,划分为A、B、C、D四个类型,进行差异化精准执法。 

  1.A类。三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且未被商务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对此类企业,以提供政策支持及法律服务为主,原则上不进行执法处罚。

  2.B类。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未被商务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对此类企业,采取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照三年全覆盖的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 

  3.C类。三年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被商务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对此类企业,采取1个执法年度内实现1次全覆盖执法。 

  4.D类。三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被商务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或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对此类企业,采取确保1个执法年度内最少实现2次全覆盖执法,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执法频次进行重点执法。  

   

 

 

 

         焦作市商务局

                                                      2021年8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