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5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局机关相关科室、电商中心、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我省商务领域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豫商办文〔202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准确把握主管行业和重点企业动态,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等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重点在拍卖、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业务领域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社会群众增强识别防范能力。
各相关企业,特别是拍卖、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行业自律,自觉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在企业公共场所张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利用LED显示屏和室内电视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片。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活动期间,要及时收集总结活动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请于4月5日前报送活动统计表、工作照片和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
物流业发展科 马 丽 3569749
市场体系建设与市场运行调节科 王 庆 3569791
电商中心 姬星慧 3569491
市场秩序科 孙慧慧 3569763
附件:1.2021年商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统计表
2.《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的通知》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2021年商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
活动统计表
宣传对象 | 拍卖企业(家) | ||
商品现货交易企业(家) | |||
电子商务企业(家) |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家) | |||
宣传形式 | 户外活动 | 会议(场次,人次) | |
宣传资料展示(方式,份数) | |||
传统媒介 | 纸媒新闻(篇) | ||
电视新闻(条) | |||
电台广播(次) | |||
新媒体 | 网站新闻(条) | ||
视频(条) | |||
直播(场次,观看人数) | |||
宣传效果 | 指标 | ||
宣传覆盖总人数(人次) | |||
接受咨询服务总量(人次) |
焦作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