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5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局各位领导,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各项任务的扎实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焦发〔2020〕9号)和《2020年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焦食安〔2020〕6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管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履行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要按照《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焦发〔2020〕9号)要求,扎实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进一步细化、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在日常工作开展中,要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结合起来,同时加强与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勇于担当,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为确保焦作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赋予商务部门工作任务的有序推进,根据《焦作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焦政办〔2019〕2号)和我局新的三定方案及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现将《关于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涉商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焦商〔2019〕59号)中的内容调整如下:
(一)应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副局长 李建军
副调研员 闫新华
责任科室:市场秩序科
商务稽查支队
(二)创建城市相关行业在省内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为优秀档次
责任领导:副局长 李建军
责任科室:市场秩序科
(三)建成市级重要产品追溯信息管理平台,设施设备完善
责任领导:副局长 李建军
责任科室:市场秩序科
(四)基本建成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并稳定运行,覆盖率达到50%
责任领导:副局长 李建军
责任科室:市场秩序科
(五)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或安排资金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副局长 张 丽
副调研员 闫新华
责任科室:市场体系建设与市场运行调节科
物流办
(六)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出台并落实支持发展食用农产品“三品一标”、食品工业和餐饮业品牌建设
责任领导:副局长 张 丽
责任科室:服务贸易科
(七)保护当地食品行业老字号,有保护名录
责任领导:副局长 张 丽
责任科室:流通业发展科
(八)开展实际行动,发挥老字号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领导:副局长 张 丽
责任科室:流通业发展科
(九)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做好推进进出口食品企业实施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 张丽君
责任科室:对外贸易发展科
市商务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局长李坤承,副组长调整为副局长张丽、李建军,党组成员张丽君,副调研员闫新华,成员组成仍为局流通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与市场运行调节科、市场秩序科、对外贸易发展科、服务贸易科、商务稽查支队、物流办负责人。
三、加强宣传,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各相关科室结合实际,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广覆盖、多层次和可持续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正面宣传报道,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支持分管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管理水平,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