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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商务稽查支队

现将《2020年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加强同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凝聚合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落实。

(二)开展点督导。市商务局将针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聚焦重点任务,着力推进商务领域检查、随机抽查制度落实,适时进行督导,通过督导挖掘典型、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切实解决检查随意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市场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三)适时约谈。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县(市)区,有选择的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强力推动任务落到实处。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全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

 

2020年,市场秩序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商务厅关于市场秩序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商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对市场秩序工作的支撑作用,加快转变监管服务理念,推进以信用为核心的流通治理新秩序建设,着力打造良好市场经营消费环境,不断为全市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一、深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商务部制定的《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激励、联合惩戒,推动构建我市商务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重点领域出台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标准制定,加大惩戒力度。整合商务领域信用信息资源,及时归集整理,依托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焦作”网站,加强商务领域信用监管。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支持其他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加强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奖惩效果和社会影响。

二、强化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焦政办〔2018〕79号)、省商务厅六部门《关于协同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商秩序〔20193号)精神,充分发挥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了解行业发展最新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同推进我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与市政府、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市级财政投入,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招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追溯体系宣传推介活动。

三、推进商务综合监管执法建设

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商务举报投诉工作,深化转变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方式,充分发挥12312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实现疫情防控期间举报投诉及时处置和反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各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商务综合监管执法调研,探索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商务综合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做好商务行政执法中“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商务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做好商务举报投诉、监管执法数据信息报送、分析研判工作。

四、强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推进我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制度建设,主动同有关法制部门联络沟通,学习上海等地区先进经验,配合省厅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加强对备案企业日常监督管理。

五、深入抓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 

加强药品流通统计直报管理,完善药品流通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强我药品流通行业信息分析工作。调查分析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建立市药品流通促进会,积极与省药品流通促进会对接,开展培训、展览、宣传等活动。参加首届郑州药品交易会。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医改有关工作。

 

附件:焦作市商务局2020年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

 

 



附件

焦作市商务局2020年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 

重点工作任务

工作安排

备注

工作阶段

实施措施

协同部门

一、深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部署阶段

(4月)

    1、制发《焦作市商务局2020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2、制定《焦作市商务局关于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



落实阶段

(4—12月)

    1、贯彻落实商务部制定的《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激励、联合惩戒。
    2、整合商务领域信用信息资源,及时归集整理,在“信用焦作”网站进行相关信用行为公示和宣传。
    3、与“弘扬诚信、回馈社会、助推消费”零售行业促消费主题活动结合,开展企业诚信宣传。

4、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5、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加强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奖惩效果和社会影响。

局相关业务科室
市信用办


总结汇报阶段

(6月、12月)

    梳理总结工作,完善档案资料,向省厅、市信用办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工作信息。



重点工作任务

工作安排

备注

工作阶段

实施措施

协同部门

二、强化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考核2019年工作

(4月)

按照《焦作市2019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方案》产品质量领域的考核要点要求,对各县(市)区商务局2019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市质量办


部署阶段

(4月)

    制发《2020年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安排部署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落实阶段

(4—12月)

    1、认真贯彻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焦政办〔2018〕79号)、省商务厅六部门《关于协同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商秩序〔2019〕3号)精神,充分发挥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了解行业发展最新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同推进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追溯体系宣传推介活动。

3、与市政府、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市级财政投入,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招标。

市食安办

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重点工作任务

工作安排

备注

工作阶段

实施措施

协同部门

二、强化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总结汇报阶段

(6月、12月)

   梳理总结工作,完善档案资料,向省厅、市信用办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工作信息。



三、推进商务综合监管执法建设

部署阶段

(4月)

1、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计划。

2、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商务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严格工作要求,细化工作职责。

3、加强《河南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工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学习,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落实阶段

(4—12月)

1、开展商务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2、组织开展商务综合监管执法调研,探索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商务综合监管执法工作。

3、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商务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4、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工作要求,按规定配备相应设备,指导商务稽查支队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

5、对各县市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工作开展督查,落实整改,跟踪问效。

局政策法规科

市商务稽查支队


总结汇报阶段

(6月、12月)

梳理总结工作,完善档案资料,向省厅、局办公室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工作信息。



重点工作任务

工作安排

备注

工作阶段

实施措施

协同部门

四、强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部署阶段

(4月)

1、制发《2020年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2、学习《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细化工作措施。   



落实阶段

(4—12月)

1、加强对备案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经营信息报送管理。

2、持续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

3、制定《焦作市商务局2020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各县(市)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督导和调研,落实整改,跟踪问效。

4、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学习。

5、同有关法制部门联络沟通,学习上海等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升管理水平。

局政策法规科

市商务稽查支队


总结汇报阶段

(6月、12月)

 梳理总结工作,完善档案资料,向省厅、局办公室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工作信息。



重点工作任务

工作安排

备注

工作阶段

实施措施

协同部门

五、深入抓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

部署阶段

(4月)

制发《2020年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安排部署药品流通服务管理工作。



落实阶段

(4—12月)

1、加强与药品流通行业重点企业工作联系,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流通行业信息分析工作。

2、建立市药品流通促进会。

3、与省药品流通促进会对接,开展培训、展览、宣传等活动,参加首届郑州药品交易会。

4、调查分析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5、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医改有关工作。

市医改办

省药品流通促进会


总结汇报阶段

(6月、12月)

 梳理总结工作,完善档案资料,向省厅、局办公室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