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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商务局信用体系建设 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现将《焦作市商务局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焦作市商务局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6月11

 

 

焦作市商务局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商务信用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函〔2018〕762号)和《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着力推动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流通治理新秩序,促进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一、 推动商务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一)按照信用办统一部署,编制本部门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各级商务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事项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

(二)制定《焦作市商务局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制度》,牵头相关科室在加强日常监督和各自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制度要求,准确记录市场主体获得行政许可或经营资质、违法违规处理情况和其他能够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

二、强化联合奖惩综合运用

(一)继续按照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奖惩,加强联合奖惩工作公示力度。

(二)探索推动分行业分领域制定认定办法,抓好汽车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排查认定一批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推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信用修复信息共享机制。

三、营造商务诚信社会氛围

(一)组织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贯彻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和倡议书等方式,发动各类媒体对《条例》进行全方位、渠道宣传报道。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支持其他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加强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奖惩效果和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