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1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6月23日,市商务局制订印发了《信用信息归集更新制度》,规范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公开与使用等工作。
为实现信用信息的科学分类、及时归集、有效应用、广泛共享,全面推进商务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市商务局将本着“总体设计、全局协同、分步推进、强化应用”的原则,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切实维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负责人表示,共享更新的主要内容分为信用数据、“双公示”信息、“红黑榜”信息、信用新闻四类。
信用数据:主要包括各业务科室信用信息目录、政策法规等社会公共信息,每季度进行复核梳理、更新报送。
“双公示”信息:各相关业务科室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即为“双公示”信息。自决定作出7个工作日内,按照焦作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填写模板、录入数据,推送至平台公示。
“红黑榜”信息:指各科室开展业务工作中对企业、单位、个人作出的信用评价信息,及对“红黑榜”名单开展的联合激励、联合惩戒,每季度进行梳理报送。
信用新闻:主要包括行业信用建设、重要会议(文件)、部门表彰与惩戒、大型培训宣传、重大诚信活动等,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数据推送至“信用焦作”网站。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市商务局将认真梳理汇总信用信息目录,积极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对接,协调实现政策落实、数据共享和应用交互。信用主体可对信用信息提出异议申请,市商务局将及时核实具体内容,确有错误的,及时更正。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笠 通讯员 孙慧慧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