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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8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焦作市商务局关于建立“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根据《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
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焦法政办〔2022〕14号)要求,现将我局建立“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本部门“四张清单”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附件:
1.焦作市商务局“四张清单”制度说明;
2.焦作市商务局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3.焦作市商务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4.焦作市商务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5.焦作市商务局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