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3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为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进一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5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机关干部及二级机构全体会议,集体学习了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范志锋同志主持,政策法规科张燕燕同志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张燕燕同志主要从总则、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主动公开等部分章节进行了重点领学。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了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内容都有了细致、深入地了解,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